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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宣传严重 农村医药监管体系亟待完善
来源: 医药经济报  日期:2008-7-10
   近日,黑龙江省饶河县药监局在其所辖某乡村查获一伙违法宣传、兜售药品的游医药贩,当场收缴游医药贩违法散发的宣传材料1000多份,收缴药品价值2000多元,退返受骗群众药款1147元。在赞扬监管部门雷霆出击的同时,也有所思考:为什么如此多的游医药贩都盯上了农村市场?由于城市日益完善的药品监管体系,药品交易已渐透明化,当“惟利是图”者很难获得暴利时,他们纷纷把目光瞄向了监管力量薄弱、百姓安全意识差的农村地区。
    随着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的全面推进,我国农村医药市场发展潜力较大,国家采取相关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农村医药市场的开发,以逐步解决农村用药难的问题。而当前我国农村医药市场体系还未完全建立,安全用药知识未完全普及,“投机倒把”者于是大肆进军农村市场,打着“做义诊、卖慈善药”的名义扰乱农村医疗市场,坑害消费者。在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的今天,不规范的医药市场环境成为了不和谐的音符。
    那么,该如何维护好农村医药市场呢?笔者认为,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:
    首先,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。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、村落分散,各行政村不设药品监管机构,统一由县、乡一级的政府机构管理。这些因素导致有些地区经常沦为执法盲点,给游医药贩以可乘之机。在农村,由于群众购药不便,一些食品超市便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销售药品,这种超范围经营的状况比比皆是。同时,值得注意的是私自经营药品的商店并没有统一、正规的进货渠道,“谁家便宜进谁家的货”已成为利欲熏心者的“致富”手段。因此,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,联合当地工商、卫生等部门经常性地下村屯走基层,在第一现场打击违法行医售药行为。
    其次,从源头上杜绝问题药品。作为制药企业,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,使问题药品“胎死腹中”,不给不法分子生存的土壤。作为消费者,在处理家中过期药品时要选择正确的方法,可将过期药品统一送到政府指定的废药回收站,同时,政府也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。
    第三,终端卫生机构作为直接面向农民的医疗场所,能够主导百姓的购药权。有些乡村诊所为了追求经济利益,通过非正常的渠道购进药品,然后再以低于同品类真药的价格出售,因此吸引着众多消费者。而这也正是农村假药、过期药泛滥的主要原因。监管部门应该建立长效机制,抑制农村诊所的售假行为,通过政府干预,统一医疗卫生机构进货渠道,组织各诊所负责人进行安全用药讲座,制订强制性法规来规范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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